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92号)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对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开展二级岗位工作申报的通知.pdf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pdf
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