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博士后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合作导师推荐、流动站和拟聘单位同意、组织审查、学校审批,确定以下人员为拟入站博士后,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电话:0551-63828026、63828080)。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吴冰 | 女 | 1995.12 | 博士研究生 | 南京大学 |
作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0-21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博士后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合作导师推荐、流动站和拟聘单位同意、组织审查、学校审批,确定以下人员为拟入站博士后,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校人事处或纪委办反映(电话:0551-63828026、63828080)。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吴冰 | 女 | 1995.12 | 博士研究生 | 南京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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