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离退休工作,使离退休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离退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为离退休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条 我校离退休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校园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离退休职工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服务、务实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职工发挥余热,关心教育下一代,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力所能及的作用;注重加强领导、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四条 离退休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离退休工作处是学校离退休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的协调工作和相关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 离退休党委负责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相关的党务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沟通学校与离退休人员之间的联系,组织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
(三)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政策落实、身体健康体检等工作;
(四)负责接待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五)负责对困难离退休人员与遗属的帮扶和走访慰问工作;
(六)负责管理离退休人员活动室;
(七)负责老年大学和老年协会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关工委秘书处相关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离退休党委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各项决议。抓好中心组学习;
(二)做好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发挥离退休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三)负责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组织活动;
(四)负责做好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离退休党员党费的收缴等日常工作;
(五)负责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慰问等工作;
(六)负责及时了解和反映离退休党员的诉求;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离退休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离退休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 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理论学习制度,引导和鼓励老同志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余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教职工退休后,其归属由人事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