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5-11-03浏览次数:16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5389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其中,“体育学”不包括“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与方法”二级学科;“心理学”不包括“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部署,请各单位做好具体申报工作安排。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11日至20241231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和附件3

三、申报程序要求

1.各单位通知拟申报教师下载申报材料并认真填写

2.117日中午12点前,各单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南校区徽风楼1808办公室,电子材料报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严格审核提交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1.纸质材料

(1)《申报评审表》和成果材料各2份。需按《申报答疑》分类和格式要求上报。《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应保持一致,和申报无关的信息和材料无需提供。

(2)《申报汇总表》(附件5)学院签字盖章版1份。

2.电子材料

(1)《申报汇总表》(附件5EXCEL 版。

(2)《申报评审表》word版。

(3)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的PDF 版。

五.补充说明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WPS和苹果MacWord

2.如果打开解压后的Word文件时,遇到Word提示安全提示:已阻止宏运行,因为文件来源不受信任,请先关闭Word软件,再到资源管理器中在这个.doc文件名上单击鼠标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在对话框靠下的位置,勾选上解除锁定,并按确定即可。

3.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4.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需交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阶段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无需为此注册或登录个人账户。

5.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原始的带有宏功能的doc格式,不能转存为docx格式或者pdf格式。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成果署名为个人的,只能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才可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申报;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所有的签章,在纸质件上签章即可,WORD文件中无须也无法签章。

6.成果附件(请提供全文)和证明材料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成果需要提供文字版PDF,不能是扫描版PDF,如果附件大于50Mb,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充分动员,精心部署,密切协作,切实组织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及《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关于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申报程序与条件、评奖标准和评审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的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导向,切实遴选有竞争力、有影响力的成果,提高奖项申报质量。

 

联系人:杨柳、刘宇婷。联系电话:63828059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