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时间:2021-01-22 作者: 浏览:109

1.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全面负责。同时设立3名副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1名,协助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备工程技术人员2名,主要协助进行实验室实验;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监督实验室建设各项重大工作,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

实验室建设小组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开拓实验室经费来源,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快实验室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学校财务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和审计处负责监督管理实验室的经费和设备运行使用情况。

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由安徽省教育装备中心组织实施,学校财务处、设备资产处和审计处负责监督管理实验室的经费和设备运行使用情况。学校科研处负责督促学术交流开展、人事处配合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实验室制定了《建筑结构与地下工程省级实验室建设与日常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使用与财务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安徽建筑大学科研奖励与处罚暂行办法》制度执行,学术交流讲座按《安徽建筑大学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人才引进按《安徽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制度执行,仪器设备论证、采购、验收及管理按《安徽建筑大学仪器设备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为保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我校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大力支持该实验室建设。校领导、部分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学院行政领导及基层学术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建设小组成员,学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项目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后勤集团及时对实验场所进行改造,人事处多渠道进行人才引进,科研处主动配合进行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工作。

2.条件建设情况

研究单元及实验用房主要集中在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土木楼1层、2层以及5层。土木楼1层主要包括结构大厅和地下结构大厅,结构大厅主要包括结构实验室、结构振动实验室、道桥实验室、勘查实验室、火灾实验室,地下结构大厅主要包括地下结构实验室、安全实验室、通风实验室、冻土实验室。土木楼二楼主要分布岩土实验室、测量实验室。土木楼五楼主要分布有结构计算分析室。

5年建设期内1000万余元的仪器设备投资主要来自于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100万元,国家振兴教育计划资金10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800万元。5年建设期内引进人才及培养资金约100万元主要由重点学科及本实验室建设经费支出,实验室学术交流及文献资料购置经费约25万元主要由实验室建设及学科建设经费支出。

3.依托单位支持

学校管理部门(科学技术处)宏观管理、土木工程学院指导下独立运行机构;学术委员会决策重大事项,平台主任具体负责管理;主任总体负责研究单元负责人分项负责协作;研究单元具体负责相应平台功能分区。

土木学院给予实验室独立的建制,相对集中的实验室空间、充分的人事和财务自主权和重大专项经费支持。实验室现有建筑面积4367平方米,配置平台主任室各1间,4个研究单元工作室各4间。配套基本设施,满足工作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