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者:叶少宝发布时间:2024-10-21浏览次数:596

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抓好中心组学习;

二、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指导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

四、负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负责本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本学院各级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

七、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负责做好分党校工作;

九、负责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十、负责做好本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统战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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