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杜赛雅等4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资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5-21点击量: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安徽建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校字〔2021〕64号)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之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2026级学生杜赛雅、朱云龙、王思悦,2022级学生周元四人的退学申请,相关事项已完成公示,现对以上四名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附件:4名同学退学名单.pdf


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