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2026级36名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

资讯来源: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5-21点击量: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之规定,结合我院《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入学须知》相关安排,2026级共有36名学生未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到校办理缴费报到入学手续,该事项已按规定公示。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上述36名学生作出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附件:36名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pdf


安徽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