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教联动培养

(1)学教工作室制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建筑学专业建设,并使本科生导师制与专业设计主干课程教学紧密结合,进一步优化本专业本科师资队伍和课程资源,创建团结协作、注重实践的创新型教学团队,提倡高年级同学对低年级同学的影响和帮助,建立从二年级到四年级的垂直学习体系,增加本年级学生之间和不同年级学生之问的相互交流,增强学生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特色。经过前期调研、思考与讨论后,建筑系决定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在原课题组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试行本科生工作室制改革方案。

一、实施对象

工作室制实施的对象是建筑系部分教师、建筑学专业2-4三个年级的全部学生,以及与之对应的专业设计系列课程。五年级生产实习与毕业设计教师也是从工作室里产生,非工作室老师不得申请毕业设计课程和生产实习课程。其他年级和其他课程仍按原教学计划执行。

二、教学组织方式

1、基本教学单元

由原来的按班级单位组织教学,变为按工作室组织,每个专业教室即为一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容纳导师组名下的2-4三个年级学生。每个导师组形成“3+X”模式,“3”是指三位专业设计课程教师;“X”是指1-2名系内技术、历史方向等不担任设计课的老师(或建筑设计院职业建筑师),作为设计课程的技术支撑,形式可以为讲座、报告、辅导形式。导师组组长负责组内教师的课程统筹安排。

建筑学专业设计系列课程教学组织架构

教学单位

职责

负责人

具体工作

教学系

整体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组织架构

学科专业负责人、系(副)主任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整体教学架构设计,课程体系的组织与管理

年级组

横向教学单位,年级教学管理

年级组长

统一拟定年级教学计划,控制课程进度与教学节点,组织集体评图,考核年级组内教师教学业绩

导师组

纵向教学单位,组内教学组织

导师组组长

拟定设计任务书,具体细化课程模块教学内容及纵向衔接,负责组内教师的教学管理与课程协调

课程教师

执行教学计划

 

负责导师组名下各年级学生的设计课程教学










2、年级组工作

保留原有横向年级设计课程五个年级组,并不断深化课题组教学内容,各年级组组长在教学院长、系主任的安排下,负责拟定每个总课程计划,总体控制教学任务及教学进度,使各导师组(工作室)的教学计划在一个较为统一的框架内进行。年级组组长负责年级集体评图、制定评分标准、设定各导师组学生平均成绩。最终学生成绩导师组考核占50%,年级组考核占50%。每位设计课程教师提交的学期最终成绩必须经该年级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

3、工作室制工作

各导师组组长负责组内教师的课程教学管理与课程协调,研究实施各课程模块教学内容的纵向衔接。各组内教师的工作量有导师进行分配。导师组内教师根据各年级组长出具的课程计划,拟定每个课题的设计任务书,具体开展每个学期建筑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仍以既有课程、教学大纲和计划书为依据,若导师组内教师要进行教学改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教学系备案方可进行,但评图必须统一进行。鼓励各导师组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

4、教学场所

实行导师制的现有自然班专业教室取消,所有现有专业教室按导师组(工作室)分组情况重新分配。各导师组(工作室)授课场所固定。

5、授课方式

各工作室容纳导师组名下的三个年级学生,组内教师根据年级模块教学内容和学生自身特点,开展针对性设计指导。在满足学院基本要求下,导师组内教师具体教学方式,可由各导师组自行确定。各导师组要充分调动工作室内各年级学生相互学习、相互竞争的氛围。

三、师生选择办法

1、教师分组办法

1)组长选拔原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二:A1EA、副教授;A2EA、国家专业注册师;A3EA专业人才称号获得者。A4EA、讲师具有丰富工程实践者,根据教学需要6个导师组,备选2个组,共8个组。

2)各导师组由教师自愿组合和学院协调安排形成,并由一名组长、二名专业教师组员构成。

3)导师组组长有权聘用、解聘本组组员教师,聘用、解聘时均需报教学系备案。

4)各导师组可聘用1-2名建筑理论、建筑技术或建筑设计院建筑师作为技术支撑,教学过程中可以报告、讲座且不定期参与设计指导与评图工作。

5)导师组组员教师有权提出解聘申请,经教学系调查获准后,可竞聘其他导师组。

2、学生分组办法

1)导师组在学生选择前进行组内成员个人业绩作品、教学计划安排、课题任务等内容展示与演说,学生在集中时间进行选择,学生填报志愿选择两个导师组,学生选好导师组后,导师组再进行反选,落选的学生再进行第二轮志愿选择。每个导师组原则上需带每个年级段学生12名。

2)一旦学生分组确定后,各工作室所属学生必须相对固定。二年级上学期作为师生适应期,本学期内学生可提出更换导师组的书面申请,但是比例不得超过工作室内这个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0%,经接收导师组全体教师考核同意、系主任签字同意、并报教学副院长备案后,由教学副院长通知原导师组组长、接收导师组组长,更换工作室才算完成。

3)其他学期中,每学期期末允许各工作室学生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但是比例不得超过工作室学生总人数的10%,并经过接收导师组老师的考核同意。更换导师组只能在有学生调出的组中选择。

四、导师组考核与管理

1、每个导师组每年需要完成校级以上竞赛获奖2项以上、发表教学论文2篇以上、校级以上质量工程教研项目2项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6项以上,且每个导师组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讲座。

2、导师组考核分为四种方式:A1EA、导师组内学生对导师组实行打分,占比25%A2EA、各年级平行作业得分,占比25%A3EA、导师组完成竞赛、发表文章、教研或科研认为完成情况打分,占比25%A4EA、年级组长及系主任综合考察打分,占比25%。最后综合得分排名,对于成绩不合格或末位的导师组实行淘汰制。由备选的两个导师组进行替补。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3、教学系将于每学期调查各工作室的教学情况,对于认定无法继续完成教学任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失误的工作室,将立即解散。

4、凡工作室内出现任何其他重大问题和失误,经学院同意,建筑系有权决定是否解散工作室。

5、若导师组内教师出现出国、辞职、调离学校等情况,空缺的任课教师由导师组内部解决,若导师组不能解决,则由教学系负责协调,若仍不能解决此问题,则将学生分散到其他工作室中或解散该导师组。

6、工作室解散后,其名下的教学场所收回,该导师组教师需做出总结和分析,暂停设计课程的指导,并承担相应课时的其他课程的教学任务。

五、导师组的权利与责任

1、导师组是建筑学专业设计系列课教学组织的基本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本组学生的专业设计系列课制定各项计划、要求和标准;有权利分配本组所得课时工作量;

2、导师组各项教学组织必需符合学校、学院的相关要求;必需接受学校、学院的领导,必需接受并主动配合校、院各项检查;组长每周不少于两次上课,上课的每个组教师不得少于3人。原则上导师组工作室每天均有老师坐班,每天坐班时间不得少于四节课的时间,并需要接受学院督导组的检查。

3、各导师组须于每学期末放假前向学院书面提交所属各年级学生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计划需要张榜公布。包括各年级设计课、实习实践环节的课题名称,训练目的,课程任务书、实习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由学院审查通过后,于开学前一周通知实施或修改意见;

4、导师组同时是学院教、科研的基本单位,学院鼓励导师组在符合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将科研项目引入设计课程中作为课题;所得收入导师组有权支配;

5、导师组内各项工作分工、收入分配由组长负责;导师组各项权、责、利由组长向学院负责; 每学年学院资助各导师组一定的教学活动经费。

六、学院相关管理

1、学院将推行积分制导师组工作量分配方法,导师组在各项检查、评比、竞赛中的成绩以及学生的评教成绩都将计为相应积分;年终将以各导师组的总积分排名确定工作量奖惩;

2、各年级组长将按学院统一部署,对所有导师组中各年级的教学进度与质量进行横向检查、评比,并据其结果核定积分。

                                             安徽建筑大学建规学院

                                                       20181212

 

(2)学教工作室开展的各类教学活动

 



(3)学风涵养工作室

为弘扬工匠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推进中国科协2022年度学风传承项目【“新时代大国徽匠”学风涵养工作室】的建设,探索将徽州建筑与摄影相结合,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一校一品”教学模式。2022年,建规学院师生赴黄山进行调研,同时拜访了黟县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摄影家张建平老师。

张建平老师就如何科学、合理的举办“百年记忆--大国徽匠”主题摄影展、“振兴三雕--匠人匠心”学术报告会等活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推进学风涵养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