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属各单位:
为顺利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我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6年职称评审教学研究论文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6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其他有鉴定需求的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
二、鉴定论文范围与数量
1.作者要求:教学研究论文应为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发表的独撰或第一作者成果。对共同第一作者论文只认排名第一者。
2.刊物要求:教学研究论文必须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在学术期刊的“增刊、特刊、集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不可作为送审论文。对未正式出版(含在线出版)的成果,请确保正式出版时间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否则鉴定结果无效,责任由申报人承担。
3.数量要求:送审论文数量须符合学校职称评审文件中对应申报类型的篇数规定。
三、相关要求
1.严格诚信审核: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诚信教育,并严格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文件中关于教学研究论文的要求进行初核。一经发现申报人员或学院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2.一次送审原则:教学研究论文当年只送审鉴定一次。因材料漏报、鉴定不合格等原因未通过的,当年不得补鉴或重新鉴定。
3.统一报送要求:非教学单位申报人员由其学科归属教学单位统一报送。
4.匿名处理规范:每篇论文须提交PDF电子版,并作完整匿名处理。文件应包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及版权页等(SCI、SSCI等收录期刊论文可仅提交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基金项目编号、致谢等任何可识别信息,页眉页脚、文档属性中的作者、单位等字段一并清除。
5.文件封装:每位申报人单独建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姓名”(例:土木水利学院—张三);文件夹内放置该申报人的论文PDF(以论文题目命名)及《送审鉴定情况明细表》(附件1);各单位汇总后连同《送审鉴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统一报送。附件2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
6.截止时间: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所有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按要求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徽风楼1713办公室),电子版发联系人电子政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雨生,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