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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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9-07 浏览次数:48


本院函〔2026〕20号


关于开展202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语〔2026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法治引领,推进语教融合,紧扣“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主题,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将推普工作与价值引领、爱校荣校、日常管理、志愿服务、法治宣传等深度融合,强化师生语言规范意识,提升语言文化素养,为服务乡村振兴、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贡献建大力量。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三、活动时间

2026914日至20日(九月第三周)。

四、活动内容

(一)法治引领教育,普法宣传强意识。牵头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1.语言文字法普法宣传。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实施为契机,重点宣传第八条“每年9月的第三周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等法律规定,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展板等形式,推动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治意识。

2.“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举办校级决赛,要求学生使用标准普通话,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抒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真情实感,讲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治知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心得体会,讲述对公平、正义、平等、诚信等原则的理解感悟。

3.法治主题辩论赛。依托法律协会、辩论协会,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辩论活动,引导学生从法理、学理角度深入探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性,提升法治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价值引领教育,经典诵读扬国风。牵头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1.第八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选拔。组织学生参加第八届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安徽省赛校内选拔,以“诵读中国”为主题,诵读红色经典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篇目,结合徽派建筑文化特色,融入建筑类专业元素,用普通话演绎建筑大师的爱国事迹,通过声情并茂的朗诵展现中华语言魅力,增强文化自信。

2.建筑文化诗词创作与朗诵。面向全校新生,开展以“诗与建筑”为主题的创作活动,鼓励学生用规范汉字创作反映建筑美学、工匠精神的诗词,并通过朗诵会形式展示,将专业教育与语言文化传承有机结合。

(三)爱校荣校教育,校史宣讲展风华。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1.校史文化讲解员选拔与培训。依托校史馆、徽派建筑博物馆,组织学生志愿者开展校史文化讲解员选拔活动,邀请校史专家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学校发展历程、徽派建筑研究成果及“新徽匠学堂”等特色项目,全程使用规范普通话,通过专业讲解提升学生对学校文化的认同感。

2.校史文化微视频创作大赛。鼓励学生以“建大记忆”为主题,拍摄校史故事、校园景观、师生风采等内容的微视频,要求全程使用普通话配音,优秀作品在校园媒体平台展播,营造爱校荣校的浓厚氛围。

(四)日常管理教育,规范用语润日常。

1.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组织师生志愿者对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标语标牌、校园网网页及其他校园公共场所使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自查自纠,倡导师生从自身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提升校园文化环境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基层党委)

2.推普氛围营造。在校园内悬挂推普横幅、张贴海报,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展示推普周公益广告;通过校园广播、新媒体矩阵等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营造浓厚推普氛围。(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

3.专业课程语言规范示范。组织开展“普通话与教学语言”线上培训,开设《普通话实训与测试》《普通话朗读技巧》等课程;在专业课程中开展示范教学,要求教师在非外语课堂上使用标准普通话进行专业术语讲解,学生在课程汇报、设计方案讲解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将推普工作融入专业教学全过程。(牵头单位:本科生院)

(五)学生志愿服务,推普强国筑新程。

1.“千团万人推普强国行”社会实践。积极参与“千团万人推普强国行”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团队深入农村地区、乡镇街道,面向农村教师、学生家长、青壮年劳动力、妇女儿童、基层干部、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等开展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法规宣传,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有效衔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牵头单位:团委)

2.推普志愿服务进社区。联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学生志愿者走进周边社区,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通过普通话培训、经典诵读展演、语言文字法规宣传等形式,帮助社区居民提升普通话水平,增强语言规范意识,发挥高校社会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团委)

3.推普员队伍建设。在各学院选拔培养推普员,开展推普员专项培训,明确推普员职责和工作方法;推普员负责班级日常推普工作,组织早读、开展语言文字纠错活动等,形成“以点带面、全员参与”的推普格局。(牵头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校级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本科生院、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等部门协同推进。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精心策划活动,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2.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紧扣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宣传重点,深入开展具有部门特色和专业特点的宣传活动,挖掘并展示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探索打造语言文化类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主阵地作用。

3.注重融合实效。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务求实效,举办简约、精彩、创新的推普宣传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加重基层负担,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推动推普工作走心走实;坚持公益属性,严把宣传方向,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推普周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和活动。

4.强化安全保障。社会实践类活动需提前与合作单位沟通,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涉及外出活动的团队需购买保险,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推普周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六、材料报送

各牵头单位于922日前将活动总结(含统计数据、文字、图片、亮点活动、典型案例等)word版报送至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电子政务。

联系人:杨雨生,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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