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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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7-03 浏览次数:10

关于加强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暑期特殊形势及各专业实习特点,切实保障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流程,防范化解实习安全风险,现就加强2026年暑期实习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体系,筑牢管理根基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学生安全作为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统筹本单位实习组织与安全督导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健全学院、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四级联动管理机制,理清各方管理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将安全管理要求全面融入实习各环节。

二、强化安全教育与保障,守住安全底线

(一)开展实习安全教育。各教学单位须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结合暑期高温作业、防溺水及学校各专业实习操作等风险点,全面覆盖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防诈骗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领域,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过程中要有留痕记录。

(二)落实全方位安全保障措施。实习前必须为所有校外实习学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确保保险期限覆盖实习全程。

(三)规范实习岗位安全管理。严禁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夜班或高强度劳动。结合学校各专业实习特点,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使用等风险点,确保学生在岗期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细化过程监管,排查风险隐患

(一)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实习指导教师需定期与学生、实习单位保持联系,实时掌握学生工作和生活情况。对于所有实习学生(含分散实习学生),要核实实习工作信息,填写2026年暑期本科生实习情况统计表》,报本科生院汇总,假期内若有新增或修改,需及时与本科生院反馈。

(二)规范指导教师履职要求。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1.集体实习的带队教师必须全程在岗指导,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组织与实习计划无关的活动。指导教师需认真做好实习指导记录,及时回应并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完成实习材料归档工作。

2.分散实习的指导教师需审核学生实习申请,核查实习单位资质,确保其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且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实习岗位,向学生详细说明分散实习安全注意事项,实习期间定期联系学生,全面了解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实习结束后,及时督促学生按时返校。

(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集体实习的工作环境、住宿条件、周边安全及建筑施工场地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有风险点的工作要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科学防范极端天气对实习学生人身安全的不利影响。

四、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响应及时

各教学单位需联合实习单位,结合各专业实习风险特性,制定本学院暑期实习专项应急预案,细化事故处置流程,明确信息报送途径、内容及时限。畅通学院、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学生及家长之间的沟通渠道,要求学生遇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及所在学院。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院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初步反馈处置进展,全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71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本科生院实践科:

1.暑期实习专项工作应急预案(须加盖学院公章与党政领导签字);

2.2026年暑期本科生实习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张李杨  联系电话:63828079

 

附件:2026年暑期本科生实习情况统计表.xlsx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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