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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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4-30 浏览次数:10

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安徽建筑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在研的各级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本次需检查验收的省级项目见附件1,校级项目见附件2。我校教师主持的各专业合作委员会项目也需参加本次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个类别。对所有到期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未到期项目开展中期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项目材料报送

1.检查验收材料包括:

1)各教学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3);

2教学单位择优遴选推荐1项本年度先进典型材料先进典型材料须真实、完整、详实,坚持成果导向,突出示范引领价值,可结合具体数据、实践案例等佐证材料,系统展现项目建设过程、实施成效与推广应用价值,相关材料将作为后续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

3)结题验收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成果材料汇编(须含附件4中所列公开展示成果)、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其中,省级线上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加盖平台公章,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6)并加盖学校本科生院公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URL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可访问,以便专家评审;此外,需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验收标准提供其他支撑材料。

4)阶段检查项目进展报告、阶段成果材料汇编、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

5)项目延期申请表(延期项目)。

6)本次材料报送实行无纸化。其中,上述材料(12由各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联络人通过电子政务报送至工作联系人;材料(3-5)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

各类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模板见附件7

2. 材料报送时间

1项目负责人应在5810:00-51216:00时间段内,须将项目材料上传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网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8

2各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联络人513日前报送《各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至工作联系人电子政务。

3本年度先进典型材料518日前报送至工作联系人电子政务。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和督查力度。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须由单位领导审批。已到结题期限、未提交结题报告且未办理申请延期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实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并提交项目建设成果。所有参加检查验收项目须提交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书、申请书及相关成果材料汇编。

3.本次检查验收项目的评审结果将作为各有关单位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限额、遴选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4.凡提供虚假检查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将列入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黑名单,并对项目管理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5.学校建立了各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联络人负责机制,项目负责人如有修改密码、项目驳回等问题,请咨询本单位联络人。

五、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本科生院教研科 杨雨生

2.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附件:1.202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xls

      2.2026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xls

      3.各教学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汇总表.xlsx

      4.成果展示形式.doc

      5.课程数据信息表.doc

      6.项目基本信息表.doc

      7.省级和校级检查验收材料模板.rar

      8.检查验收项目上传流程.pdf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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