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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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校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校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与就业竞争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字〔2025〕72号)、《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人才培养供需适配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字〔2025〕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优势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学校决定系统推进微专业建设工作。现将2026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坚持“优势延伸、交叉融合、需求导向、服务就业”的原则,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未来产业方向,特别是教育部“双千”计划重点支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文创等领域,快速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跨界融合的微专业。

2026年度建设目标:推动全校每个具有招生专业的学院至少规划建设1-2个微专业,于2026年秋季学期正式开班,形成覆盖主要学科门类、对接产业需求的微专业集群,为学生提供灵活、前沿的跨学科学习选择。

二、建设原则与具体要求

1.依托优势,凸显特色。各学院应紧密结合本院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以及现代产业学院等,参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详见附件1),聚焦1-2个最具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方向设置微专业,已开设微专业的学院应对原微专业进行优化调整。鼓励跨学院、跨学科整合资源,打造“智能+”“数字+”“绿色+”等交叉复合型微专业。

2.对接产业,明确出口。微专业设置需进行充分的市场与行业调研,精准对接安徽省战略新兴产业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发展,如绿色建筑、集成电路、新材料、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领域的紧缺人才需求,明确人才培养的岗位面向和职业发展路径。

3.重构课程,注重实践。微专业课程体系应打破传统学科界限,基于特定岗位或技术领域的能力要求进行模块化重组。课程内容强调前沿性、应用性与实践性,鼓励开展“理论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或线上教学)+实践课程线下教学”的教学模式,其中实践课程占比不少于35%,学制不超过1年。

4.校企协同,共建共享。鼓励各学院积极引入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资源,共同设计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共建实践基地、组建“校内导师+行业导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探索校企联合认证等模式。

三、2026年度各学院微专业建设任务建议

为全面落实建设要求,结合学校专业布局和“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现对各学院微专业设置方向提出以下建议(各学院可根据建议方向并结合自身特色进行设置):

责任学院

建议微专业设置方向(参考)

土木工程学院

如低空经济类、深海深地科技类等

建筑与规划学院

如文旅融合类、数字设计类等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如碳中和技术类、光伏储能类等

经济与管理学院

如智能财务类、数字金融类等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如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大模型应用类等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如智能材料类、半导体材料类等

数理学院

如数据科学类、大数据分析技术类等

外国语学院

如涉外知识产权类、商务贸易类等

设计与创意学院

如短视频制作与运营类、AI艺术设计类等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如智能制造类、机器人类等

公共与管理学院

如智慧城市治理类、文化旅游管理类等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如智慧安全类、应急管理类等


四、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

1.学院调研与申请(2026年3月-4月)。各学院成立微专业建设工作小组,开展论证,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本科生院审核。

2.培养方案完善与招生准备(2026年5月)。通过审核备案的微专业负责人组织完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落实师资与课程资源,并制定招生简章。

3.学生招生与录取(2026年6月)。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展宣传与招生,完成学生选拔与录取工作。

4.正式开班授课(2026年9月)。正式开课,纳入学校教学管理体系。

五、保障与支持

1.组织保障。本科生院负责统筹管理与组织实施。各学院院长是本院微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2.经费与资源。学校设立微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对立项项目予以资助,用于课程建设、师资聘请、实践条件改善等。优先支持微专业使用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和校企共建基地。

3.质量监控与认证。建立微专业教学质量评估与反馈机制。修完微专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校颁发统一的“微专业证书”,学习成果可在学业成绩单中予以体现。

4.微专业建设是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

联系人:教研科 杨雨生 联系方式:0551-63828077

 


附件:1.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

        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pdf

      2.安徽建筑大学微专业设置申请表.doc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