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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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6-01-06 浏览次数:519


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校字〔2022〕2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导向

1.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

2.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师教学工作实绩。

3.使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成为体现学校教学改革导向、反映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和形成学校教学质量文化的助推器。

考核对象

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范围涵盖当年所有本科课程教学班,考核对象为教学班课程任课教师。

考核内容和方式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教学管理人员评价三部分。

学生评价,以学校反馈学院“学评教数据”为依据。

同行评价和教学管理人员评价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以校字〔2022〕23号)文件和学校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的质量评价(评定)标准为依据,教学单位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同行评价和教学管理人员评价实施细则并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实施细则经学校审定后公布实施教学单位需认真落实,并做好材料存档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结果应在其教学单位进行公示。

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参照《安徽建筑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校字〔2022〕23号)文件要求,制定学院(部)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务必重点关注“优秀”等级的条件和比例

2.原则上教师应在其所属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如出现所属教学单位与考核教学单位不一致情况,请考核教学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经教师“所属教学单位”和“考核教学单位”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本科生院非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明确一个安排任务的教学单位进行教学工作质量考核。

五、结果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1月9日下班前提交本单位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方案以及《跨单位考核情况说明》1月23下班前提交本单位2025年度学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联系人电子政务,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送至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科(南区实验综合楼1707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丹丹,联系电话:63828075  

 

附件:2025年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表.xls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61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