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皖政〔2022〕6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学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7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设置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精心研究谋划专业建设。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 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精心研究谋划,科学深入论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专业申报相关工作。
(二)积极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强化需求导向,瞄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科技、聚变能源、深空探测、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气象、密码科学、纪检监察、国际法、涉外法治、金融科技、新型消费等关键特殊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文化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增设相关专业,有的放矢培养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三)加大专业调整优化力度。各学院要强化特色差异化发展,突出优势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发挥优势专业集群效应,提高人才培养竞争力。要做优增量,积极增设区域发展急需、填补我省空白点的理工农医专业,原则上不增设区域布点量大、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或相近专业。要加大传统专业改造升级力度,推动专业内涵建设和更新迭代,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配性。
二、申报方式
(一)2024 年已预申报的专业和已申报但未获批的专业,可直接正式申报。已预申报相近专业、需调整正式申报专业的,以及未预申报但属于急需专业的,需在7月10日(星期四)中午11点前提交说明材料,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再申报。计划于明年申请增设的专业,需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二)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可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和撤销备案;对连续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
(三)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 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以下简称目录外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以下简称大厅)进行审批。
(四)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含已获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补充备案)、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撤销专业等,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备案。此外,预申报相关材料均在平台提交。
(五)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审批程序在大厅办理;如调整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在平台办理。
三、申报程序
(一)7月16日前,申报单位在平台按照操作要求对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名称专业、预申报专业等完成系统填报,生成申报书电子版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
(二)教务处组织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名称专业、预申报专业的校内审议和公示。
(三)推荐申报的单位按照反馈意见在系统中对相关专业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在7月20日前完成修改工作生成最终版申报材料后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7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 1)和《2025年安徽省十一大新兴产业对应本科专业表》(附件2),填写2025年拟新增本科专业、2025年预申报本科专业(附件3,含两个子表)和2025年拟撤销本科专业(附件4),并根据学校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附件5)撰写年度落实情况专题报告(格式不限,内容应包含学院年度学科专业改革的举措、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附件3、4(Excel版)和专题报告(Word版)请于7月15日前报送联系人电子政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雨生,联系电话:0551-63828077
3.2025年拟新增本科专业、2025年预申报本科专业.xls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