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建设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专栏,加强优质资源汇聚与共享,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皖教办函〔2025〕92 号)要求,现面向我校教师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报送要求

(一)案例内容

1.案例可根据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附件 1),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工具选用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二)提交规范

1.每个案例需提交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见附件2)、课件及案例视频(要求及课件模板见附件3、4)。

2.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用“PPT+录屏+解说”的方式录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案例概述(2分钟以内),介绍案例解决的教育教学场景主要问题、采用的技术方式方法。二是过程与方法(6分钟左右),介绍人工智能平台工具选取,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三是成效与经验(2分钟以内),介绍应用成效,总结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能或策略。

3.提交格式:案例信息表填写后分别以PDF、Word文档格式上传(PDF版需盖章),课件以PPT形式上传,案例视频以MP4格式上传。(PPT课件和案例视频文件大小均不超过500M。)

二、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

2.作者应对案例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3.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参与方式

(一)参与要求

案例征集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一个案例填写1位作者,一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各学院报送作品总数不超过1件。

(二)报送与推荐

1.各学院于9月3日11:00前将案例征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组织对案例材料进行遴选推荐。

2.学校推荐案例负责人需登陆活动平台完成案例填报,活动平台(网址:https://huodong.ncet.edu.cn)将于2025年9月8日开放上传渠道,智慧高教用户可直接登录,新用户要注册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账号后登陆,于9月14日前完成案例填报上传。

3.省级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校报送的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进行评审,于10月23日前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评审。

4.国家级推荐:中央电教馆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案例推荐。

工作联系人:杨雨生联系方式:0551-63828077

四、案例推荐交流

1.交流展示:中央电教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典型案例交流展示,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结果公布与证书发放:在活动网站统一公布典型案例名单并发放电子证书,在活动平台“我的证书”模块查询与下载。

3.案例推广:中央电教馆将选择部分典型案例上线到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教师数字素养提升”专栏,作为研修资源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

 

附件:1.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

  2.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

  3.案例视频与课件制作要求

  4.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PPT模板

 

教务处(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7月9日

 

附件1-3.docx

附件4: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PPT模板.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