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校字〔2017〕10号
为推进“第二课堂”建设,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引导青年成长成才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定位,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进“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实施原则
1.明确定位。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
2.统一品牌。名称统一为“安徽建筑大学第二课堂”(简称“第二课堂”),集中力量打造品牌。
3.注重实效。本着便于操作的原则,在工作中重科学实用、重提高学生能力。有制度、有人员、有机制、有活动,做到查有实据。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第二课堂”内容。
“第二课堂”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1.思想引领。记载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包括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各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的经历,学生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创新创业。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3.社会实践。记载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就业实习、岗位见习及其他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志愿服务。记载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文体活动。记载学生参与科技文化、各类讲座、文艺演出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工作履历。记载学生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建立评价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对“第二课堂”中的课程设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搭建数据平台。搭建“第二课堂”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化运行管理。同时,对相关的团学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工作的规范性。
四、实施环节
1.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多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科技处、保卫处、体育部、后勤集团、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第二课堂”实施规范、工作标准和操作细则,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2.组织学生参与。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一方面,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第二课堂”的各个项目,扩大活动覆盖面。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自行组织各类活动,计入评价体系;另一方面,依托网络平台,实时或分阶段地记录、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况。
3.形成“第二课堂成绩单”。从2016年开始,学生将使用新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记录。学校“第二课堂”信息平台建成后,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信息输入。学生根据需要可对“第二课堂成绩单”进行打印,逐步实现可查询验证的功能。
五、工作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单位要以从严的态度、从实的作风将“第二课堂”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2.行动有序有力。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建立长效的协同机制。各学院、研究生部要认真记录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并逐步形成“第二课堂”电子化档案信息。
3.注重实施创新。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特点,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第二课堂”的新规律、新实践、新做法,努力形成可传播、能复制、易借鉴的案例经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7年2月13日起正式实施。
2.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