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4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

发布者:王如芳发布时间:2021-08-02浏览次数:38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72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召开第4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622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流工作进展,进一步推进普查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622日全国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各地区普查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各地及时传达和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截至728日,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开了部署工作会议,部分省(市)印发通知,全面部署普查工作。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了修订后的省级实施方案,还有省份印发了市县实施细则编制要求,指导各级做好普查工作。积极推进省级普查软件部署和试点地区普查数据质检与汇交工作,各地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探索成果应用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普查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各方责任,扎实推进普查各项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考核监督问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督查,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做到边采集、边质检;做好试点地区数据质检与汇交工作,加强数据汇交工作规范管理;优化省级技术组人员结构和职责任务,按时完成试点地区评估与区划任务;做好普查成果应用工作,发挥普查效率;加大协调力度,落实地方普查工作经费。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林草局普查办相关负责同志,黑龙江、江苏、广东、重庆等省(市)普查办主任和国务院普查办技术组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各地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细化各项措施,全面摸清底数,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工作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筹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国家层面底图制备、调研督导、抽检审核进度计划”和“地方层面底图加载、调查录入、质检核查工作进度计划”;扩大部级技术专家组,新增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工程以及普查组织实施管理等方面的专家30余人;根据最新的技术导则组织技术单位更新软件系统,开发软件系统质检模块;制作了技术宣贯资料,编制技术问答汇编并制作《常见问题问答系列短视频》,推广各地试点经验。截至目前,全国122个试点市县已基本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任务,共完成2683万栋合计56.2亿平方米的城乡房屋建筑、12445条市政道路、3749座市政桥梁、26219条供水管网、1253个供水厂的调查。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指导各地严格执行进度计划,合理匹配工作资源,从严管控数据质量,切实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推进全国调查工作。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务院普查办相关负责人,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技术组和工作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省级普查办相关负责人,技术组和工作组组长及相关部门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