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近年来,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滁州市、金寨县、广德市获得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2月以省政府第293号令公布,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20年12月,“安徽为无障碍提供法治保障”荣获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立法为民,保障民生。《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全省401.5万残疾人和1172万60岁以上老年人等受众群体的迫切需要。《办法》的出台有效推动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法制化轨道,推进法治安徽建设,填补了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空白,为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融入新时代全面小康、城乡建设、美丽中国的宏图伟业,全面提升城乡环境、信息交流、人文服务等无障碍水平,无障碍理念和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无障碍建设的社会动员力和参与度大大增强。
结合实际,特色鲜明。《办法》坚持无障碍建设与城市建设发展相统一,与完善城市功能相配套,与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需求相结合。注重现状评估和规划引领,突出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和新建工程配套无障碍设施源头管控;新建工程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和专家团队全过程参与等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安徽经验。强化无障碍环境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主体、细化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凝聚合力,成效显著。建立了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无障碍建设格局。不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与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了全国首个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坚持示范引领,积极推动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市县;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文明城市同创同建、与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同步的安徽特色,取得显著成效。城镇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品质进一步提升。全省有871个老旧小区的无障碍环境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完工300余个。全省16个地级市均开通了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和电视手语栏目,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 57 个,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银行、医院、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均设立了残疾人服务柜台,无障碍服务进一步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十四五”规划开启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新征程,无障碍环境建设任重道远,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建设美好安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