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数据真实可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推广山东做法

发布者:王茹芳发布时间:2020-08-03浏览次数:13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日前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高度重视基层单位城市建设统计填报工作,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协调力度。

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全面抽查和自查工作,加强现场抽查,强化数据质量把关,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支持帮助困难地区解决问题,不断夯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基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建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建设统计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决定对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和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开展统计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对各地城市建设统计重点指标开展核查,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发掘基层城建统计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借鉴。

二、核查内容

(一)2020年城市建设投资月报。核查当地投资月报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落实、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数据源头管控和质量把关情况,以及月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等。

(二)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重点核查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等相关测评和对外公布的指标,包括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污水垃圾处理等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核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市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建统计工作部署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规定,对照核查内容,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展全面自查,梳理统计工作机制建立、责任落实、条件保障、数据管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查找主要不足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和工作建议,形成自查报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现场核查。在各市开展自查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核查小组,从8月3日起,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座谈交流、调阅原始记录、核对统计台账、现场查勘等方式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要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实事求是、应统尽统,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源、真实可靠。省厅将对城建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请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指定电子邮箱。现场核查阶段,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内容、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核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公务出差管理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