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结果出炉,3个典型项目被通报!

发布者:王茹芳发布时间:2020-01-03浏览次数:64

来源:陕西省住建厅秦住建

今年11月中旬至12月初

省住建厅对全省15个市(区)的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

并于今日通报了督查结果

 

 

 

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是在企业自查、地市排查基础上,省住建厅检查组在各市县提供的企业和项目清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的。检查组共抽查了共抽查50个在建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9份。从检查结果看,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都能高度重视,按照陕建发〔2019〕11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积极安排部署,认真排查。

 

主要问题

 

(一)勘察方面

1.部分勘察报告依据使用过期标准,勘探点平面图无拟建工程轮廓及其与红线或已有建筑物关系,拟定的场地整平标高等。

2.施工验槽记录大多为工地资料员随意签写,与地基持力层实际情况和验槽应做工作内容不符。

3.地基检测报告存在着地基荷载试验压板面积不满足新规《高层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准》要求,部分报告对工程存在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危害注意不够,报告完整性差。

 

(二)设计方面

1.设计文件签章不齐全,部分项目未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图纸会审纪要签章不齐全。

2.设计说明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规定。

3.设计单位未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三)安全方面

1.对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未认真辨识并列出清单,危大工程管理档案缺失较多,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未进行方案交底。

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3.监理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旁站、日常巡检不到位,资料收集留存缺失较多。

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不到位。

5.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存在危害因素辨识不全,指导性不强。

 

(四)市场秩序方面

1.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2.建设单位违法发包问题依然存在。

3.有些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规范,发放未提供相关记录或有记录但为现金发放,无银行支付凭证,无银行流水,未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突出,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较普遍。

4.施工企业中标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五)商砼方面

1.个别施工项目无冬施措施。

2.个别混凝土生产企业不能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借用检测公司试验室的人员、设备进行质量控制。生产区域的危险设备和地段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商砼无招标备案文件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考察情况记录。

3.个别施工现场未按照规范规定留置相应的混凝土试件,施工现场养护室存在安全隐患。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对以下3项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记录一次,有效期1年:

 

1、杨陵区康复医院住院楼:建设单位为杨陵康复医院,项目负责人索苏红;勘察单位为陕西地矿宝鸡工程勘察院,项目负责人徐永利;设计单位为陕西燎原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汤敏芳;施工单位为杨凌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申创辉;监理单位为陕西宇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董强。

 

主要违法事实:①勘察不满足基坑需要,验槽记录填写内容不符,土层变形模量、承载力值与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指标不对应,不符合规范要求;②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到岗履职;物料提升机未组织验收,操作人员无证上岗;防护架体连墙件拉结不符合要求;③未配备实名制管理必备的硬件设备,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劳动合同未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不全)、劳动合同人员姓名与农民工花名册人员不符或未签订劳动合同。④总监和项目经理变更未履行变更确认手续;监理单位未编制危大工程实施细则,无危大工程联合验收记录。

 

2、西乡县鹿龄牛头山谭家湾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西乡县城镇综合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何龙文;勘察单位为陕西建科岩土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扬;设计单位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攀;施工单位为西安三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亮;监理单位为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廖永志。

 

主要违法事实:①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②勘察单位技术要求任务书建设单位未签字盖章,勘察项目负责人杨扬无注册岩土证书,无钻孔封填情况说明;勘探点测放与勘探点数据表不一致,无基准点数据,未进行②③⑥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评价,缺验槽情况简图。③结构总说明中,建筑结构安全等级采用“三级”,不符合GB50010-2010第3.1.5强条或GB50153-2008第3.2.1强条规定。④施工单位深基坑未支护,现场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钢筋机械外壳接地基坑周边防护栏杆局部缺失,深基坑支护方案未审批,未经专家论证。⑤监理单位总监履职不到位。

 

3、泰晤士公馆项目:建设单位为铜川新豪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姬文革;勘察单位为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为马建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闫天兵;施工单位为西安市阿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蒋锋;监理单位为陕西鼎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田宁万。

 

主要违法事实:①未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技术报告。②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已施工至主体结构工程,并已对外销售。③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证明材料;④未能提供项目经理社保有效证明材料,⑤未能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注册证明材料。  

 

省住建厅要求

 

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监督管理!

严肃认真整改,切实抓好落实!

推动信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