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及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有关规定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推荐、学校相关部门评审,以下人选作为我校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初审合格者推荐至省教育厅,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姓名 | 学号 | 院系及专业 | 拟推荐奖学金及类型 |
陈心怡(台湾) | 23202010114 | 建筑与规划学院 建筑学专业 | 台湾学生三等奖学金 |
林杰克 (华侨) | 24202010135 | 建筑与规划学院 建筑学专业 | 港澳及华侨学生 三等奖学金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63828317,逾期不予受理。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