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
发布人:杜绍虎 发布时间:2016-10-29 浏览次数:178 |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学校食堂托管的监督工作,检查、督促食堂托管单位严格按照签订的经营合同书和安全责任书内容去执行,为学校师生员工提供饮食保障工作。 二、负责组织好学校重大活动的饮食供应工作。 三、负责监督托管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和服务,并对伙食成本进行测算,严格控制毛利率,稳定饭菜价格。 四、负责办理各食堂托管单位每月经营收入、费用结算工作。 五、负责各食堂托管单位对大宗物资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与学校学生伙专会联系工作。 七、负责食堂用具设备维护工作。 八、负责学校食堂A级评比、评优工作。 九、负责学校食堂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各食堂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教育、食品安全知识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十二、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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