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修订)》的实施细则(MEM专业硕士学位)

发布者:彭志胜发布时间:2026-04-21浏览次数:10



为落实《安徽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对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修订)》(校字〔2025〕9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

全日制学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含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含扩展版)、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社科院)(AMI核心期刊)、SCI/SCIE/SSCI/EI收录期刊、国内普通本科高校学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获得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学会)及以上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以上(含1项);

3.获得被厅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决策采用或作出肯定性批示的智库成果1项以上(含1项);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含2项);

5.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地方/行业/团体标准并获颁布1项以上(含1项);

6.参与“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的学科竞赛及教指委举办的各类案例大赛,且获得国家级(第一等次前4名、第二等次前3名、第三等次前2名)或省部级(第一等次前3名、第二等次前2名、第三等次第1名)奖项;

7.撰写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及教指委认定的案例库1篇以上(含1篇);

8.参加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且被有正式刊号的会议论文集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学术会议须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认可且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9.专业作品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市厅级及以上行业展览的专业作品且有入展证书;

10.以研究生贡献为主的科研成果或产品设计通过了成果鉴定,并获得重大工程应用及同行认可。


非全日制学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且论文被知网、万方或维普等数据库检索;

2.获得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学会)及以上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以上(含1项);

3.获得被厅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决策采用或作出肯定性批示的智库成果1项以上(含1项);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含2项);

5.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地方/行业/团体标准并获颁布1项以上(含1项);

6.参与“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的学科竞赛及教指委举办的各类案例大赛,且获得国家级(第一等次前4名、第二等次前3名、第三等次前2名)或省部级(第一等次前3名、第二等次前2名、第三等次第1名)奖项;

7.撰写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及教指委认定的案例库1篇以上(含1篇);

8.参加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且被有正式刊号的会议论文集收录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学术会议须事先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认可且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9.专业作品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市厅级及以上行业展览的专业作品且有入展证书;

10.以研究生贡献为主的科研成果或产品设计通过了成果鉴定,并获得重大工程应用及同行认可。


二、署名要求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以安徽建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二)获得科技奖励要求:研究生作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获奖证书,安徽建筑大学是主持或参与单位。

(三)智库类成果要求: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成果第一标注单位为安徽建筑大学;

(四)授权发明专利要求: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专利权单位为安徽建筑大学。

(五)参与制定标准要求:研究生为主要起草人,安徽建筑大学作为主编或参编单位;

(六)参与学科竞赛要求:竞赛主题及参赛作品需与研究生本人研究方向一致;

(七)案例入库要求: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成果第一标注单位为安徽建筑大学;

(八)参加学术会议要求:学术会议主题及收录论文需与研究生本人研究方向一致。

(九)作品获奖或参加展览要求:研究生作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入展证书,安徽建筑大学作为主持或参与单位。

(十)科研成果鉴定或产品设计要求:研究生作为主要完成人且有个人署名,安徽建筑大学是主持或参与单位。

三、相关说明

(一)学术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由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二)对发表在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不规范、质量低劣的期刊上的文章,不计为相应论文成果。

(三)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报道等不可认定为学术论文。

(四)研究生以其他成果形式提出学位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成果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

四、附则

本规定自202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2024级及之前的研究生仍按原规定执行,若符合本要求之条款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