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评价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符合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学生各类评奖评优评先需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并执行相关的评选办法。
(二)学校及学院各评奖评优以本综测细则为参考依据。
(三)在落实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在当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1.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
2.所在寝室在校、院检查中获评三次及其以上“较差寝室”。
3.集中晚自习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以学院学生会和班委检查记录为准)。
4.学年内除了校公选课以外的其他课程有挂科的。
5.受学校违规违纪处分未解除。
6.在各类检查中被发现使用违规电器。
7.有刷单、裸聊等诈骗违法行为被学校或公安机关查处。
8.有被网络电信诈骗经历,在公安机关有记录,经认定属于贪图非法获利。
9.在网络或公众场所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10.体测为“50分以下”结果的。
二、评分细则
(一)评分细则面向经管学院各专业全体学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
(二)评奖评优评先按照学生当学年综合测评分评定:
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点分*70%+各项加减分*30%
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 90-100 | 80-89 | 70-79 | 60-69 | 低于60 |
绩点 | 4.0-5.0 | 3.0-3.9 | 2.0-2.9 | 1.0-1.9 | 0 |
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换算公式如下:
课程绩点=1.0+0.1X(课程考核成绩-60);若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课程绩点为0。
(三)符合加分细则规定的学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学院评审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综合测评分。
(四)各项加减分均应当在评奖评优评先所规定的周期内,具体明细见附表1。
三、附则
(一)加分内容分为六类,同一加分内容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累计;
(二)申请加分的学生须出示获奖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交辅导员留存备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
(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按照国家级获奖加分;
(四)本细则自2026年4月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经管学院党委。
附表1:
经管学院综合测评加分明细
加分项目 | 加分内容 | 量化得分 | 备注 | |
A.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 | 校学生会正副主席、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团委副书记 | 7分 | 加分须经考核合格后实施。 职务身兼数职者,以最高项计分 | |
学院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 | 5.6分 | |||
院学生会正副部长,院团总支委员,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校及学院社团正副社长 | 5.6分 | |||
协助组织经学院认定的重大活动 | 3.5分 | |||
易班各部门部长、其他班干及寝室长 | 2.8分 | |||
B.课外创新活动 | 学术论文 | 见刊发表 | 一类28分、二类21分、三类14分; 四类7分。(单位必须为“安徽建筑大学”,二作按一作的50%得分。) | 同类获奖项,以最高等级分计分,其中竞赛类按学校一、二、三、四类学科竞赛名录内比赛进行认定(名录见教务处官网); “特等奖(若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对应“最高等次奖、第二、三、四、五等次奖”; 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1-2名等同于相应竞赛最高等级奖,第3-5名等同于第二等级奖,第6-8名等同于第三等级奖; |
专利 | 发明专利21分,实用新型10.5分(需是主持人) | |||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 | 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 | 3.5分、2.1分、1.4分 | ||
竞赛类 | 国家级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 35分、28分、24.5分、21分、14分 | ||
省市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 21分、17.5分、14分、10.5分、7分 | |||
校级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 8.4分、7分、5.6分、3.5分、2.1分 | |||
院级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 7分、5.6分、3.5分、1.4分、0.7分 | |||
C.社会实践活动 | 大学生“三下乡”、挂职锻炼、社区援助、法律援助、支教扫盲、社会调查、勤工助学、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等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活动 | 0.7分 | 以学校官方组织的活动为准,荣誉称号必须是在评优周期内获得,最高记3项 | |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 28分、24.5分、21分、14分 | 同类活动获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累计 | |
省市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 25分、20分、15分、10分 | |||
校级破校记录、第一、第二名、第三名及以下 | 17.5分、7分、3.5分、1.4分 | |||
院级第一、二名、第三名及以下 | 3.5分、2.1分、1.4分 | |||
E:公寓文明 | 宿舍获学校、学院“最美宿舍”的全体同学 | 3.5、2.1分 | 同类活动获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累计 | |
F: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技能证书 | 国家计算机二级 | 7分 | 四级和六级不累加,以最高计分。 | |
英语六级 | 7分 | |||
英语、日语四级 | 3.5分 | |||
其他专业技能证书(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版职业资格为准) | 2.1分 | |||
备注:团体奖的,排名第一的得对应奖项满分,排名2-5的加第一名的50%,排名第5名以后的加第一名的2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