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评奖评优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发布者:潘和平发布时间:2026-04-14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评价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符合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学生各类评奖评优评先需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并执行相关的评选办法。

(二)学校及学院各评奖评优以本综测细则为参考依据。

(三)在落实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学院学生在当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1.无故旷课三次及以上。

2.所在寝室在校、院检查中获评三次及其以上“较差寝室”。

3.集中晚自习三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以学院学生会和班委检查记录为准)。

4.学年内除了校公选课以外的其他课程有挂科的。

5.受学校违规违纪处分未解除。

6.在各类检查中被发现使用违规电器。

7.有刷单、裸聊等诈骗违法行为被学校或公安机关查处。

8.有被网络电信诈骗经历,在公安机关有记录,经认定属于贪图非法获利。

9.在网络或公众场所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10.体测为“50分以下”结果的。

二、评分细则

(一)评分细则面向经管学院各专业全体学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

(二)评奖评优评先按照学生当学年综合测评分评定:

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点分*70%+各项加减分*30%

课程考核成绩和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百分制

90-100

80-89

70-79

60-69

低于60

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换算公式如下:

课程绩点=1.0+0.1X(课程考核成绩-60);若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课程绩点为0。

(三)符合加分细则规定的学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学院评审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计入综合测评分。

(四)各项加减分均应当在评奖评优评先所规定的周期内,具体明细见附表1。

三、附则

(一)加分内容分为六类,同一加分内容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累计;

(二)申请加分的学生须出示获奖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交辅导员留存备查),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

(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按照国家级获奖加分;

(四)本细则自2026年4月开始执行,解释权归经管学院党委。




附表1:

经管学院综合测评加分明细

加分项目

加分内容

量化得分

备注

A.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

校学生会正副主席、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团、团委副书记

7分

加分须经考核合格后实施。

职务身兼数职者,以最高项计分

学院易班工作站正、副站长

5.6分

院学生会正副部长,院团总支委员,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校及学院社团正副社长

5.6分

协助组织经学院认定的重大活动

3.5分

易班各部门部长、其他班干及寝室长

2.8分

B.课外创新活动

学术论文

见刊发表

一类28分、二类21分、三类14分;

四类7分。(单位必须为“安徽建筑大学”,二作按一作的50%得分。)

同类获奖项,以最高等级分计分,其中竞赛类按学校一、二、三、四类学科竞赛名录内比赛进行认定(名录见教务处官网);

“特等奖(若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对应“最高等次奖、第二、三、四、五等次奖”;

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1-2名等同于相应竞赛最高等级奖,第3-5名等同于第二等级奖,第6-8名等同于第三等级奖;

专利

发明专利21分,实用新型10.5分(需是主持人)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

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

3.5分、2.1分、1.4分

竞赛类

国家级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35分、28分、24.5分、21分、14分

省市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21分、17.5分、14分、10.5分、7分

校级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8.4分、7分、5.6分、3.5分、2.1分

院级最高等次奖、第二等次奖、第三等次奖、第四等次奖、第五等次奖

7分、5.6分、3.5分、1.4分、0.7分

C.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三下乡”、挂职锻炼、社区援助、法律援助、支教扫盲、社会调查、勤工助学、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等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活动

0.7分

以学校官方组织的活动为准,荣誉称号必须是在评优周期内获得,最高记3项

  1. 文体活动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8分、24.5分、21分、14分

同类活动获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累计

省市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5分、20分、15分、10分

校级破校记录、第一、第二名、第三名及以下

17.5分、7分、3.5分、1.4分

院级第一、二名、第三名及以下

3.5分、2.1分、1.4分

E:公寓文明

宿舍获学校、学院“最美宿舍”的全体同学

3.5、2.1分

同类活动获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累计

F:英语、计算机等专业技能证书

国家计算机二级

7分

四级和六级不累加,以最高计分。

英语六级

7分

英语、日语四级

3.5分

其他专业技能证书(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最新版职业资格为准)

2.1分

备注:团体奖的,排名第一的得对应奖项满分,排名2-5的加第一名的50%,排名第5名以后的加第一名的25%。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