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薪管理工作的通知》(校人函〔2026〕34号)及新修订的《安徽建筑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校字〔2026〕75号)要求,现就我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兼薪排查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体教职工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全面如实梳理本人校外兼职兼薪情况,严禁瞒报、漏报。已备案人员继续从事兼职活动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二、存在校外兼职的教职工,请于8月17日前将《安徽建筑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并填写《安徽建筑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汇总表》。
学校将对排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敷衍塞责者严肃追责。举报邮箱:rsc515@ahjzu.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