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诚信自强之星”评选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拟推荐
22会计学专业 洪郑
23财务管理专业 朱安琪
为2025年度学校“诚信自强之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24日至4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学院纪委0551-63828249或学工办0551-63828226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4.24
时间:2025-04-24浏览:10
根据学校“诚信自强之星”评选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拟推荐
22会计学专业 洪郑
23财务管理专业 朱安琪
为2025年度学校“诚信自强之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24日至4月2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学院纪委0551-63828249或学工办0551-6382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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