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1-27 浏览次数: 532

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各项安全措施、制度,并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作到安全、文明实验,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一、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师生员工要切实做好防护工作,改善工作场所及环境条件,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三个月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一定津贴利劳动保护待遇。

二、危险品的保管按有关储存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室、专柜,分类上锁存放,严禁烟火及火种带入危险品库。

三、定期检查危险品库房的物资储存情况,夏季高温严寒时期应每天检查,如超过规定的存放温度,必须即时采取响应的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四、配发分装危险品时,应注意安全,佩带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操作,以防事故的发生。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变质料,腐溶液、渣,应集中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凡由此造成事故者,按具体情节,追究肇事责任。

五、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及系部负责人的签字,设备科专人具体负责审批。

六、在使用危险品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如因不慎或其他原因发生事故,应即时组织抢救并保持现场,立即通知保卫处及设备科查看现场,以便调查原因,必要时尚须书面向领导报告。

七、备用危险品一般不得超过三次备用量,当天用危险品必须有专人负责发给学生并指导安个操作,剩余的应立即收回教研室保管。

八、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实验室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并对其领、用、剩、耗的数量具体负责。

九、本实验室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积极接受省、市、区公安部门及保卫处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