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9-02 浏览次数: 1594

为做好学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0〕364号)要求,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做到“六个一律”,严格管控外来人员及车辆入校,制定此规定。

一、得到学校许可的以下四类人员及车辆(以下简称允许临时进校人员及车辆)按本管理制度可依申请临时入校:

1.进校办理公务人员及车辆(含参加会议、学术活动、传递机要件、检查工作、巡查工作等);

2.进校探亲人员及车辆(不含在读学生家长及亲属);

3.校内居民区所需的维修工或送货上门安装服务等人员及车辆;

4.其它需入校人员及车辆。

二、允许临时进校人员、车辆,需提前联系校内教职工通过“今日校园.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或“政务平台.校外人员进校预约系统”完成进校人员及车辆的预约,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获取进校二维码,进校门时扫描进校二维码、安康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三、校内承租户及车辆凭与房东签订的承诺书换取《临时通行证》,作为进出校园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入校。     

四、接送学生的车辆(包括学生家长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五、校园内各类项目中标单位从业人员(含食堂、物业、保洁、门面房、快递人员等非学校教职员工等)由学校相应归口联系部门,提前向保卫处提供人员名册,录入人员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扫描身份证及安康码后进入校园。

六、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时,应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