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紫云路校区废弃非机动车及违规车辆集中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人武部(保卫处)发布时间:2026-06-30浏览次数:1111

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公共空间,消除废弃车辆堆积带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对紫云路校区内废旧僵尸非机动车违规非机动车开展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1. 违规非机动车:包括悬挂合肥市电动自行车号牌但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车辆、无任何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伪造、套用校园通行证的违规电动自行车。

2. 废旧非机动车:长期停放在教学区、生活区、道路两侧、停车棚等公共区域,明显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判定标准为:车身严重破损、车胎干瘪或脱落、链条及金属部件重度锈蚀、核心零件缺失、积灰厚重、长期静止无移动痕迹。

二、时间安排

1. 个人自行处置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715日。请相关车主在此期间将违规或废旧车辆自行清运出校园,正常使用车辆请规范停放并做好个人物品保护。

2. 学校集中清理期2026716日至730日。逾期未处置的车辆,将统一按废弃车辆集中清理至紫云路校区体育场看台后。

三、清理流程

本次清理由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学工部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告标记公示清理程序执行。

学校将在拟清理车辆的把手处悬挂蓝色温馨提示标识,请收到提示的车主务必在715日前将车辆驶离校园。离校时须前往紫云路校区南大门出口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车辆存放、公示与认领

1. 集中存放点:所有清理车辆统一存放于学校操场看台背面空地。

2. 公示期限:集中公示期为20268月至20278月。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8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 错清车辆认领:如个人车辆被误清,车主可凭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26101日前至集中存放点(体育场看台后微型消防站)登记核验并认领。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告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清理工作,共同养成文明停车习惯,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清理期间可能给师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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