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释放被长期占用的公共空间,消除废弃车辆堆积带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决定对紫云路校区内“废旧僵尸非机动车”及“违规非机动车”开展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1. 违规非机动车:包括悬挂合肥市电动自行车号牌但未办理校园通行证的车辆、无任何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伪造、套用校园通行证的违规电动自行车。
2. 废旧非机动车:长期停放在教学区、生活区、道路两侧、停车棚等公共区域,明显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判定标准为:车身严重破损、车胎干瘪或脱落、链条及金属部件重度锈蚀、核心零件缺失、积灰厚重、长期静止无移动痕迹。
二、时间安排
1. 个人自行处置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请相关车主在此期间将违规或废旧车辆自行清运出校园,正常使用车辆请规范停放并做好个人物品保护。
2. 学校集中清理期:2026年7月16日至7月30日。逾期未处置的车辆,将统一按废弃车辆集中清理至紫云路校区体育场看台后。
三、清理流程
本次清理由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学工部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告—标记—公示—清理”程序执行。
学校将在拟清理车辆的把手处悬挂蓝色“温馨提示”标识,请收到提示的车主务必在7月15日前将车辆驶离校园。离校时须前往紫云路校区南大门出口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车辆存放、公示与认领
1. 集中存放点:所有清理车辆统一存放于学校操场看台背面空地。
2. 公示期限:集中公示期为2026年8月至2027年8月。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8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 错清车辆认领:如个人车辆被误清,车主可凭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2026年10月1日前至集中存放点(体育场看台后微型消防站)登记核验并认领。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告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清理工作,共同养成文明停车习惯,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清理期间可能给师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