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工作是保卫处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保卫处实行轮流值班,由领导带班,在岗人员轮流承担,为加强值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长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安排。
二、值班表提前报校办公室备案。
三、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均要安排值班。
四、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或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加强值班力量。
五、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应保持联络畅通。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
七、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警后,研判事态,报告处长及分管处长,第一时间前往事发地点,及时进行处置。并要求监控室做好事发区域的观察,做好呼叫联动。事件处置完毕后,要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台账。
八、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适时对校园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原则上周六、周日、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庆典等,值班期间,上午和下午要与保安共同校内步行巡逻各一次;夜间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与保安共同校内步行巡逻至少一次;巡逻情况要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台账。
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要向处长报告,并在代岗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十、对无故缺岗的值班人员,应批评教育;因值班不负责任而对学校工作造成损失的,按学校有关劳动纪律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