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浏览次数:150

各有关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安徽建筑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汇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管理,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全校所有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含试运行社团)。

二、年审内容

1.社团基本信息:社团名称、类别、注册信息、成员人数及构成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变更社团名称、类别或开展与登记性质不符活动等情况。

2.组织建设情况:社团章程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社团内部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社团换届是否规范民主;社团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3.活动开展情况:本学年社团活动开展次数、质量、覆盖面及影响力;是否定期开展社团活动;活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有无开展与社团宗旨无关或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

4.指导教师履职情况:是否为每个社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是否切实履行指导职责,参与社团活动指导次数及效果。

5.意识形态与安全稳定情况:社团活动内容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有无传播错误思想和言论;社团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QQ群、微博等)内容审核和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遵纪守法情况:社团及成员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团管理制度的行为;是否有违规收取会费情况;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与校外组织、个人合作开展活动、收取资助等情况。

三、年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社团自查阶段(2026年9月28日—10月7日)

各学生社团对照年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学生社团年检表》(附件),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活动照片、新闻报道、获奖证书等)。

(二)材料报送阶段(2026年10月8日—10月20日)

各社团将年检表及支撑材料报送至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各社团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三)校级审核阶段(2026年10月21日—10月23日)

校团委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和访谈。结合日常管理记录、活动考核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等,形成初步年审结论。

(四)结果公示与反馈阶段(2026年10月24日—10月28日)

年审结果经校团委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年审结果。

四、年审结果及运用

年审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合格:年审通过,可以正常开展社团活动,可参与各类评奖评优。

基本合格: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间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满经复查通过后转为“合格”;复查未通过的,视为“不合格”。

不合格: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审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一年内未开展任何社团活动或未召开社团成员大会的;

2.未按要求配备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未履职且情况严重的;

3.存在收取会费、未经批准擅自与校外组织、个人合作开展活动、收取资助等情况;

4.社团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年审材料或材料严重弄虚作假的;

6.存在其他应当评为“不合格”情形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指导单位要充分认识社团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指导所属社团按时、如实提交年审材料。

  1.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各社团认真对照年审内容,全面梳理本学年工作,客观反映社团运行情况,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1. 按时报送,规范有序。

请各社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年审,按“不合格”处理。

  1. 以审促建,以审促改。

各社团要以年审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活动质量和育人实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新宇

联系电话:18855647496

办公地点:徽风楼1406

电子邮箱:18855647496@163.com

安徽建筑大学学生社团年检表.docx

校团委 社团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