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课堂系统志愿服务类活动和荣誉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浏览次数:15

校属各有关的单位:

为规范安徽建筑大学志愿服务活动和荣誉管理,提升第二课堂系统运行效率,特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活动管理

1.校内志愿服务活动需在第二课堂系统提前申报,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预计参与人数,经主管单位审批后方可开展。

2.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后,需在系统内及时记录服务时长和心得,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活动照片、服务单位反馈等),由活动组织单位认真审核确认。

3.志愿服务时长按照学校文件规定转换志愿服务分,用于推免生综合素质考核。流程为:学生申请→学院初审→校团委复核。

4.建立志愿服务活动监督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志愿服务学时学分,对活动组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个人荣誉管理

1.个人荣誉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等级,具体加分标准参照学校二课堂管理文件中《综合素质考核项目一览表》执行。

2.学生获得荣誉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在第二课堂系统进行登记,并上传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团委定期对学院登记的荣誉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荣誉信息真实有效。对虚报荣誉行为,取消学生志愿服务荣誉认定,并对学院进行相应考核扣分。

三、组织与监督

1.团委负责志愿服务活动和荣誉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2.学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荣誉审核,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合理。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荣誉获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校园网公示,接受师生监督。设立举报邮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其他

1.校内志愿服务活动需有主办方或承办方发布第二课堂系统志愿服务活动,不得自主申报校内志愿服务活动学时。

校外志愿服务活动需为线下真实志愿服务活动,由活动主办方招募的,不认个人自行联系的线上志愿服务类活动及其荣誉表彰证书。

其中校外志愿服务机构包含公共服务机构,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社区组织机构,如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等;社会福利与救助机构,如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专业志愿服务组织,如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志愿者协会等;环保与公益倡导机构,如动物保护基金会、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相关的宣传组织等;企业社会责任(CSR)项目,如一些大型企业举办的公益项目、社区服务活动等;线上志愿服务平台,如一些公益组织推出的线上辅导、翻译、设计等任务。

2.优秀志愿者荣誉类,需有真实的志愿服务活动,并且有志愿表彰环节,需有参与线下志愿服务活动证明材料,且不认第三方代发的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3.常见志愿服务活动认定标准

认定级别

常见组织方

证明出具方

活动举例

备注



院级活动


学院团委、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


服务接收方(如敬老院、社区居委会等)

学院组织的敬老院慰问、社区普法、环境清扫等

核心是学院牵头组织,服务对象予以证明



校级活动


学校机关部门、校级学生组织


活动主办方(校级单位)或校级志愿者管理机构

校级科技馆志愿者、大型赛会志愿者、迎新志愿者等

通常由学校层面统筹管理。




省市级/国家级



省、市乃至国家相关部门或官方组织



相应级别的主办单位或授权机构

进博会志愿者(国家级)、“挑战杯”国赛志愿者(国家级)、省市级学术论坛志愿者等

认定标准严格,通常有明确的官方名单或标志。

五、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希望同学们珍惜志愿服务机会,积极争取个人荣誉,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也为推免工作展现个人风采!

反馈邮箱:ahjzdxtw@126.com



                                             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