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共青团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954

安徽建筑大学共青团改革情况

 

为落实团中央联合教育部下发的《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按照学校共青团改革评价实施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共青团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重点

内容

关键

指标

考察要点

分值

状态

(程度)

自评结果

备注

A1.政治教育机制

B1.政治教育(10分)

C1.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强化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开展团员理论学习不少于4次(8课时)。

5

ABCD

A

 

C2.常态化开展“四史”教育,团支部组织化学习率不低于80%。

5

ABCD

A

①全校团支部数量共443个;

②常态化开展党史专题学习教育的团支部443个。

B2.政治举荐(10分)

C3.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规定,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到60%以上。

6

ABCD

A

2021年全校发展学生党员共1671人;

②2021年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1671人。

A1.政治教育机制

B2.政治举荐(10分)

C4.深化“青马工程”,引导青年政治骨干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基层学习锻炼,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占比60%以上。

4

/

①校级“青马工程”学员400人,其中学生团干部400人;

②校级“青马工程”学员(/)面向全校公示;

③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否)为校“青马工程”当然人选;

④“青马工程”(/否)覆盖到院系;

⑤院系“青马工程”学员720人,其中学生团干部576人;

⑥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否)为院“青马工程”当然人选;

⑦全校学生团干部共852人;

⑧违规违纪学员(/否)有退出机制。

B3.意识形态(6分)

C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第学生思想动态的常态化监测,强化各类团属阵地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做好舆情处置。

6

ABCD

A

 

A2.实践教育机制

B4.育人载体(8分)

C6.引导团员在社会中彰显先进性,本专科阶段每名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1次“三下乡”或“返家乡”等社会实践,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方向参加社会实践。

3

ABCD

A

 

C7.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

ABCD

A

 

B5.

第二课堂

成绩单(8

C8.制定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方案,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2

/

/□否)已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

C9.实施学分制(积分制、学时制),形成具有社会公信度和素质能力证明功能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2

/

 

A2.实践教育机制

B5.

第二课堂

成绩单(8分)

C10.强化价值应用,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团员评议、升本推研、推优入党、求职就业等基本资格或重要参考。

4

ABCD

A

 

B6.就业创业

8分)

C11.落实青年就业促进计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通过开展“扬帆计划”等实习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精准帮助困难学生,扎实开展“千校万岗”大学生就业服务活动。

5

ABCD

A

 

C12.广泛开展“挑战杯”“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公益创业赛”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创业意识。

3

ABCD

A

 

A3.组织建设机制

B7.

共青团

8分)

C13.构建党委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团学组织格局,有效覆盖各类学生群体,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

3

/

①最近一次校团代会时间:2017年12月28日;

②学院(系)数量共12个,学院(系)团委(总支)数量共12个;

③在校生共19046人,在校生团员共16336人;

④2021届学生共5053人,2021届学生团员共3646人。

C14.加强团员教育管理,结合“两制”每年开展1次团员先进性评价,构建阶梯化激励体系,学社衔接发起率达90%以上。

3

ABCD

A

①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支部共443个,占比100%;

②学社衔接发起率为91.9%,学社衔接率84.8%;

③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完成率100%。

C15.突出团支部引领主导作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2

ABCD

A

 

A3.组织建设机制

B8.

学生会

8分)

C16.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3

/

 

C17.巩固健全改革机制,坚持精干职能、精简机构、力量下沉,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改革建设情况按要求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3

/

①2020年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通过率为100%;

②2021年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自评通过率为100%;

③院级学生会组织共11个,其中全面完成13项改革评估指标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共11个,完成率100%;

④(/否)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⑤(/否)按期规范召开院系级学生代表大会。

C18.聚焦学业就业等学生核心需求,形成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

1

ABCD

A

 

C19.坚持从严治会,师生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1

ABCD

A

 

A3.组织建设机制

B9.学生社团

8分)

C20.把学生社团工作纳入学校思政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学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2

/

 

C21.严格执行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年审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和管理,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

3

/

 

C22.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思政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

3

/

 

A4.保障支持机制

B10.组织领导

10分)

C23.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10%。

6

ABCD

A

团的工作考核分值在党的建设考核分值中占比为10%。

A4.保障支持机制

B10.组织领导

10分)

C24.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由班子成员中1名副书记分管、1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有指导、有安排、有支持。

4

/

2021年学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2次。

B11.队伍建设

8分)

C25.依照标准足额核定团委专职干部职数、编制。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

4

ABCD

A

①(/否)配备校团委书记;

②现任校团委书记(/否)为中层正职干部;

③校团委正式工作人员编制4个;

④校团委专职工作人员7个,挂职1人,兼职0人(不含学生团干部)。

C26.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2

/

 

C27.落实团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区分档次、奖优罚劣。

2

ABCD

A

 

B12.资源保障

8分)

C28.校级团委单独设置,未把团的组织机构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

3

/

 

A4.保障支持机制

B12.资源保障

8分)

C29.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按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5

ABCD

A

校团委2021年度工作经费共115万元。

 

二、政治教育机制

目前,全校共有团支部443个,今年组织化党史学习教育覆盖率100%,团支部平均理论学习次数4次。已组织开展的校级理论学习有:青马工程培训班、习语“青”听读书会、与信仰对话等活动。

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比例达100%2021年经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共1671人。校内团组织推优入党制度文件《安徽建筑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2021校级青马工程学员共400人,院系级“青马工程”学院共720人。

 

 


 

校团字〔20213

 

    


 

安徽建筑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

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优”工作应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学校团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推优”工作情况。各级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推优”工作基础。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推优”能力。

    第三条 学校各级团组织应当把“推优”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  

  

第二章 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第四条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第 “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第 各级团组织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团员的日常教育,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团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 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十条 学院、研究生院团委(总支)应根据有关规定,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

    第十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团委(总支)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学院、研究生院团委(总支)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第十 “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六)“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第十 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学院、研究生院团委(总支)审核学院、研究生院团委(总支)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报校团委审核(领取《优秀青年入党推荐表》并填写)后,向学院党委(党总支)、研究生院党委推荐。

  

第四章 其他

    第十 “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校团字〔202021



 


 


 

 

安徽建筑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培养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培养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突出的能力素质,忠恕任事、人品服众的青年政治骨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等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以下简称马工程”培训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通过组织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参观考察、课题研讨等活动,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素质全面、模范担当、勇于创新的学生骨干,为他们逐步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奠定基础。

二、培养对象

各级学生组织中的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组织(社团)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团支部负责人以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认定的学生干部。

、培养方式

青马工程”培训班的培养周期为一年,采用课堂授课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经综合考核达到培养目标的学员,即获得结业资格,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培养过程中坚持组织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理论框架训练与能力结构训练相结合、组织社会实践与正确的社会观察引导相结合的培养原则,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培养内容

“青马工程”培训班开设专题报告、品读经典、议题研讨、红色教育、技能培训、政企实习、志愿服务、线上学习八大模块课程,对学生骨干进行全方位、系统性、个性化培养。

1.专题报告——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就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建设、党的创新理论和重要战略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开展专题报告,提升学员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知水平和个人道德修养。

2.品读经典——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党史等经典著作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为主,组织学员按照培养大纲的要求,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推荐书目进行研读并上交读书报告,开展各种类型的读书报告会。

3.议题研讨——定期下发时事政治或马克思主义理论议题,组织学员自主开展学习沙龙、理论学习会、形势研讨会等各类活动,加强学员对国内外时事政治的关注,提升学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思辨能力,引导学员自我教育、交流思想、共同进步。

4.红色教育——组织学员实地参观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影片、优秀共产党员事迹影像资料,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等,实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青马学员全覆盖、零掉队,加强学员对红色革命精神的理解,培养学员的爱国热情和历史使命感,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认同。

5.技能培训——邀请校内外专家就沟通技巧、领导力、演讲艺术、活动策划、文字运用等相关技能提升方面开展培训,多方面提升学员个人综合能力。

6.政企实习——组织青马优秀学员寒暑假期间到政府机关、社区、企业等进行见习锻炼,引导青年了解基层、认识国情,磨砺意志品质、培养优良作风,增加社会阅历,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7.志愿服务——组织学员在精准扶贫、支教助困、赛会服务、环保宣传、理论宣讲等领域,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青年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8.线上学习——充分利用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第二课堂、中国大学MOOC等网络资源,使用QQ、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构建“青马工程”线上学习和交流手段,拓展“青马工程”培养空间,延展“青马工程”培养时间。

五、培养考核

1.培养期满,凡各项培养内容成绩合格的学员均可获得内蒙古科技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业证。

2.学校将在获得“结业证”且表现突出的学员当中,按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员,并获得优秀学员证书。

3.优秀学员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级各类评优表彰活动、推荐参加安徽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校班学习。

                                                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26日

 

三、实践教育机制

2021年全校共有XX名同学参与“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10666名同学参与志愿服务,340名同学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

已开展“职场·人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讲座春风送岗促就业2场就业帮扶活动,覆盖千余名同学。积极组织同学参加“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活动,167名同学34个项目参与校赛,64名同学13个项目参与省赛,获得省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3个,红色专项活动三等奖2

当前,我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已实现本地化部署,在有效保障学校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融入学校整体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综合素质拓展的过程完整记录、成果科学评价等体系化构建,下一步,校团委将持续优化学校第二课堂管理工作与网络系统的同步融合与升级,打通学生社团、班团组织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活动衔接,推动我校第二课堂形成更为完善的实施模式与成果。

 

 

 

 

 

 

 

校字〔2017〕10号


  



关于印发《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安徽建筑大学

                                                       2017年1月18日

 

安徽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

“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进“第二课堂”建设,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引导青年成长成才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定位,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进“第二课堂”建设工作,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实施原则

1.明确定位。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

2.统一品牌。名称统一为“安徽建筑大学第二课堂”(简称“第二课堂”),集中力量打造品牌。

    3.注重实效。本着便于操作的原则,在工作中重科学实用、重提高学生能力。有制度、有人员、有机制、有活动,做到查有实据。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第二课堂”内容。

“第二课堂”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      

1.思想引领。记载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包括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各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的经历,学生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创新创业。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

3.社会实践。记载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就业实习、岗位见习及其他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志愿服务。记载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文体活动。记载学生参与科技文化、各类讲座、文艺演出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6.工作履历。记载学生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建立评价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对“第二课堂”中的课程设定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情况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搭建数据平台。搭建“第二课堂”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化运行管理。同时,对相关的团学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工作的规范性。

四、实施环节

1.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多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教务处、学工部、科技处、保卫处、体育部、后勤集团、团委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第二课堂”实施规范、工作标准和操作细则,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2.组织学生参与。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一方面,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第二课堂”的各个项目,扩大活动覆盖面。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自行组织各类活动,计入评价体系;另一方面,依托网络平台,实时或分阶段地记录、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况。

3.形成“第二课堂成绩单” 从2016年开始,学生将使用新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记录。学校“第二课堂”信息平台建成后,各学院、研究生部负责信息输入。学生根据需要可对“第二课堂成绩单”进行打印,逐步实现可查询验证的功能。

五、工作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单位要以从严的态度、从实的作风将“第二课堂”建设工作抓实抓好。

2.行动有序有力。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建立长效的协同机制。各学院、研究生部要认真记录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并逐步形成“第二课堂”电子化档案信息。

3.注重实施创新。各学院、研究生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学生特点,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第二课堂”的新规律、新实践、新做法,努力形成可传播、能复制、易借鉴的案例经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7年2月13日起正式实施。

    2.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校团字201711

 


 


 

 


关于安徽建筑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

成绩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深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促进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切实做好本科生培养计划中社会实践学分的认定及成绩评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程序

    第一条  “第二课堂”是学校培养计划中的一门必修课程,计5个学分。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可获得相应实践学时,累计获得160个实践学时后获得5个学分。

    第二条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实践、课外学术研究、竞赛、讲座及各类活动,分为思想引领类、创新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工作履历类六大类。创新创业类每学期不少于15,每学期至多90个封顶。思想引领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校园文体活动类每学期不少于10,每学期至多80个封顶

    第三条“第二课堂”课程成绩登记在第七学期成绩单,大一至大三学年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160个,“第二课堂”课程成绩记为85分;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180个(含)以上,“第二课堂”课程成绩记为90分;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达到200个(含)以上,“第二课堂”课程成绩记为95分。

    第四条  大一至大三学年累计获得的实践学时不足160个,第七学期成绩单“第二课堂”课程记为59分,可在毕业学年的5月份前参加补修,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在补足所差实践学时后“第二课堂”课程记为60分。学生在毕业学年的5月份仍未获得160个实践学时的,不能获得5个学分,可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返校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重修。

    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第二课堂办公室领导小组依托第二课堂网络系统实施。日常项目开展、审核及相关组织工作由第二课堂办公室领导小组(设在校团委)负责,各学院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开展工作。

    第六条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违纪论处;情节恶劣或两次以上(含两次) 弄虚作假的,以作弊论处。

第二章  第二课堂分类与实践学时评定标准

    校园文体活动参与类实践学时由第二课堂网络系统自动给予,社会实践类、创新创 业类与文体活动类、工作履历类实践学时由学生在第二课堂网络系统线上申请,提交材料,审核发放。每年4月、10月第二课堂网络系统实践学时申请功能开放,每年5月、11月公布上一学期已获得实践学时数。

    第七条  思想引领类

    1、第二课堂网络系统中思想引领类分为思想引领类活动、思想引领类比赛、“青马培训班”,在校入党。学生通过安徽建筑大学团委微信端报名、签到、参与相关活动后获得规定数量的实践学时。

    2、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的,计5个实践学时/次。参加“青马培训班”的,计15个实践学时/次。在校期间入党的,计15个实践学时/次。

    3、在院级思想引领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151086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与者计3个实践学时/次。

    4、在校级思想引领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20、15、10、8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与者计5个实践学时/次。

    5、在省级思想引领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40、30、25、2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与者计15个实践学时/次。

    6、在全国思想引领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50、45、40、3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与者计20个实践学时/次。

    第八条  创新创业类

    1、级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30、20、151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5个实践学时/次

    2、在校级创新创业类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40、30、20、1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8个实践学时/次,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创新创业类讲座,计5个实践学时/次

    3、在省级专业指导委员会、学会、协会或地方政府主办的创新创业竞赛、“创新杯”校级竞赛、校本科生科技论坛、校数模竞赛以及校电子设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50、40、30、2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15个实践学时/次。

    4、在全国专业指导委员会、学会、协会主办的竞赛、“挑战杯”省级竞赛、省级数模竞赛以及省级电子设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70、60、50、4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20个实践学时/次。

    5、在国家部委和国际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挑战杯”全国竞赛、全国数模竞赛以及全国电子设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80、70、60、5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20个实践学时/次。

    6、学生在校期间出版专著、在国际核心刊物、国际一般刊物、国内核心刊物、国内一般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分别计90、90、60、60、30个实践学时/篇。如有多位作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10个实践学时/篇,最少计10个实践学时/篇。

    7、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第一专利人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分别计90、60、40个实践学时/项。如同一授权的获得者为多人,则按排名依次递减10个实践学时/项,最少计10个实践学时/项。专利申请予以受理但未取得专利授权证书的实践学时按上述标准减半。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第一获奖者分别计100、90、80个实践学时/项;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第一获奖者分别计90、80、70个实践学时/项。如同一奖项有多位获奖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10个实践学时/项,最少计30个实践学时/项。

    9、各类竞赛、专著、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项目仅对权属单位为安徽建筑大学的认定实践学时。

    第九条  社会实践类

    1、参加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社会实践团队完成一篇合格的实践总结或调研报告,分别计10、20、30、40个实践学时/次,一个月内以时间长的计算学分。

    2、社会实践中个人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全国表彰的,分别加5、10、20、30个实践学时/次;集体受到表彰的,院级加3个实践学时/次,其他按上述标准减半增加实践学时。

    3、学生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并维持运行一年以上的,视同足额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计50个实践学时。

    第十条  志愿服务类

    1、参加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志愿服务团队,分别计15、20、30、40个实践学时/次,一个月内以时间长的计算学分。

    2、社会实践中个人获得校级、省级、全国表彰的,分别加203040个实践学时/次;集体受到表彰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增加实践学时。

    第十一条  校园文化

    1、第二课堂系统中校园文体活动参与类分为 “人文社科”、“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三个小类,学生通过系统报名、签到、参与相关活动后获得规定数量的实践学时。

    2、在校期间到其他高校交换学习的,按每学期20个实践学时予以认定。

    3、参加人文社科类讲座和文体活动的,计5个实践学时/次。

    4、文化艺术竞赛  

    (1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2015、10、8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3个实践学时/次。                

    (2)在校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30、20、15、1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5个实践学时/次。

    (3)在市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40、30、20、15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10个实践学时/次。

    (4)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50、40、30、2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15个实践学时/次。

    (5)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分别计60、50、40、3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20个实践学时/次。

    (6)学生在校期间举办全国、省级、市级、校级、院级个人艺术作品展览或演出的,分别计50、40、30、2015个实践学时/次,校内文艺演出非演职人员计10个实践学时/次。

     5、体育竞技比赛

    (1)在校级竞赛中获得冠军、亚军、季军、前四至八名的,分别计40、30、20、 1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5个实践学时/次。

    (2)在市级竞赛中获得冠军、亚军、季军、前四至八名的,分别计50、40、30、2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5个实践学时/次。

    (3)在省级竞赛中获得冠军、亚军、季军、前四至八名的,分别计60、50、40、3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10个实践学时/次。

    (4)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冠军、亚军、季军、前四至八名的,分别计80、70、60、5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参加者计15个实践学时/次。

    第十二条  成长平台

    1、担任班委、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各部委员、学生社团骨干,团支书、班长、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组织主席团,校级组织主席团,省学联负责人,经考核合格,分别计610152030个实践学时/学期。如同一学期兼多职的,只按高职计算一项。

    2、在校大学生艺术团服务期满2年、3年,且考核合格,分别计20、30个实践学时。

    3、个人获得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优秀心理委员、校级三等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获得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个人,校级二等奖及其他同等荣誉,获得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一等奖及其他同等荣誉,分别计5、10、15个实践学时/次。

    4、个人获得省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社会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计20个实践学时/次。

    5、个人获得国家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计50个实践学时/次。

    6、所在班团(社团)组织获得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当时负责人分别计20、40个实践学时/次,其他骨干成员减半。班团组织骨干成员数不多于该组织人数的25%,社团骨干成员数不多于该社团人数的15%。

    7、获得各类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如安徽省计算机一级、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英语口译资格证书、汽车驾驶证等,一次性计10个实践学时/人。此项学时各类证书不累加。

 

第三章  附则

1、本细则未涉及到的事项,参照相关标准进行。

               2、本实施细则从2017级本科生正式实施。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的实施细则表







 

                                              共青团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

                                              2017年7月14日

安徽建筑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的实施细则表(试行)

类别

具体项目

获奖情况

获得学时

备注

1.思想引领类活动

参与活动

5

 

2.思想引领类比赛

国家级竞赛

一等奖

50

 

二等奖

45

 

三等奖

40

 

优秀奖

30

 

参与奖

20

 

省级竞赛

一等奖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5

 

优秀奖

20

 

参与奖

15

 

校级竞赛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优秀奖

8

 

参与奖

5

 

院级竞赛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8

 

优秀奖

6

 

参与奖

3

 

4.在校入党

 

15

 

5.“青马培训班”

参与活动

15

 

1.国家部委、国际行业协会等竞赛

一等奖

80

 

二等奖

70

 

三等奖

60

 

优秀奖

50

 

参与奖

20

 

2.全国创新创业类

一等奖

70

 

二等奖

60

 

三等奖

50

 

优秀奖

40

 

参与奖

20

 

3.省级创业创新类

一等奖

50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0

 

优秀奖

20

 

参与奖

15

 

4.校级创新创业类

一等奖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优秀奖

10

 

参与奖

8

 

参加讲座

5

 

5.院级创新创业类

一等奖

30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5

 

优秀奖

10

 

参与奖

5

 

6.

在校

期间

出版

专著

国际

国内

核心

刊物

一般

刊物

6-1出版专著、

国际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90

 

第二作者

80

 

第三作者

70

 

第四作者

60

 

第五作者

50

 

第六作者

40

 

第七作者

30

 

第八作者

20

 

第九作者

10

 

6-2国际一般刊物、国内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60

 

第二作者

50

 

第三作者

40

 

第四作者

30

 

第五作者

20

 

第六作者

10

 

6-3国内

一般刊物

第一作者

30

 

第二作者

20

 

第三作者

10

 

7.

7-1

发明

专利类

第一专利人

90

 

第二专利人

80

 

第三专利人

70

 

第四专利人

60

 

第五专利人

50

 

第六专利人

40

 

第七专利人

30

 

第八专利人

20

 

第九专利人

10

 

实用

新型类

第一专利人

60

 

第二专利人

50

 

第三专利人

40

 

第四专利人

30

 

第五专利人

20

 

第六专利人

10

 

外观

设计类

第一专利人

40

 

第二专利人

30

 

第三专利人

20

 

第四专利人

10

 

7-2

未取

得专

利授

权证

发明

专利类

第一专利人

45

 

第二专利人

35

 

第三专利人

25

 

第四专利人

15

 

实用

新型类

第一专利人

30

 

第二专利人

20

 

第三专利人

10

 

外观

设计类

第一专利人

20

 

第二专利人

10

 

8.

8-1

个人得奖

一等奖

90

 

二等奖

80

 

三等奖

70

 

多人得奖

一等奖第一人

90

 

一等奖第二人

80

 

一等奖第三人

70

 

一等奖第四人

60

 

一等奖第五人

50

 

一等奖第六人

40

 

一等奖第七人

30

 

二等奖第一人

80

 

二等奖第二人

70

 

二等奖第三人

60

 

二等奖第四人

50

 

二等奖第五人

40

 

二等奖第六人

30

 

三等奖第一人

70

 

三等奖第二人

60

 

三等奖第三人

50

 

三等奖第四人

40

 

三等奖第五人

30

 

8-2

个人得奖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90

 

三等奖

80

 

多人得奖

一等奖第一人

100

 

一等奖第二人

90

 

一等奖第三人

80

 

一等奖第四人

70

 

一等奖第五人

60

 

一等奖第六人

50

 

一等奖第七人

40

 

一等奖第八人

30

 

二等奖第一人

90

 

二等奖第二人

80

 

二等奖第三人

70

 

二等奖第四人

60

 

二等奖第五人

50

 

二等奖第六人

40

 

二等奖第七人

30

 

三等奖第一人

80

 

三等奖第二人

70

 

三等奖第三人

60

 

三等奖第四人

50

 

三等奖第五人

40

 

三等奖第六人

30

 

1.参加实践团队且实践报告合格(一个月内多次活动以时间长的计算学分)

院级团队

10

 

校级团队

20

 

省级团队

30

 

国家级团队

40

 

2.社会实践获得表彰

个人表彰

院级表彰

5

 

校级表彰

10

 

省级表彰

20

 

全国表彰

30

 

集体表彰

院级表彰

3

 

校级表彰

5

 

省级表彰

10

 

全国表彰

15

 

3.在校期间注册工商企业且运行一年以上

 

50

 

1.参加志愿服务团队(一个月内以时间长的计算学分)

院级志愿者团队

15

 

校级志愿者团队

20

 

省级志愿者团队

30

 

国家级志愿者团队

40

 

2.志愿者服务获得表彰

个人表彰

校级表彰

20

 

省级表彰

30

 

全国表彰

40

 

集体表彰

校级表彰

10

 

省级表彰

15

 

全国表彰

20

 

1.在校期间到其他高校交换学习

每学期

20

 

2.参加人文社科类讲座和文体活动

参与活动

5

 

3.文化艺术竞赛

院级竞赛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0

 

优秀奖

8

 

参与奖

3

 

校级竞赛

一等奖

30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5

 

优秀奖

10

 

参与奖

5

 

市级竞赛

一等奖

40

 

二等奖

30

 

三等奖

20

 

优秀奖

15

 

参与奖

10

 

省级竞赛

一等奖

50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0

 

优秀奖

20

 

参与奖

15

 

国家级竞赛

一等奖

6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40

 

优秀奖

30

 

参与奖

20

 

在校期间举办个人

艺术作品展览或演出

全国

50

 

省级

40

 

市级

30

 

校级

20

 

院级

15

 

校内文艺演出场务人员

10

 

4.体育竞技比赛

校级竞赛

冠军

40

 

亚军

30

 

季军

20

 

第四至八名

10

 

参与奖

5

 

市级竞赛

冠军

50

 

亚军

40

 

季军

30

 

第四至八名

20

 

参与奖

5

 

5.体育竞技比赛

省级竞赛

冠军

60

 

亚军

50

 

季军

40

 

第四至八名

30

 

参与奖

10

 

国家级竞赛

冠军

80

 

亚军

70

 

季军

60

 

第四至八名

50

 

参与奖

15

 

1.在校期间担任职务

担任班委、校院学生组织各部委员、学生社团骨干

6

 

担任团支书、班长、校院学生组织各部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

10

 

担任院级组织主席团

15

 

担任校级组织主席团

20

 

担任省学联负责人

30

 

2.在校期间服务大学生艺术团且考核合格

任职2年

20

 

任职3年

30

 

3.获得荣誉称号

校级

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优秀心理委员、校级三等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

5

 

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个人、校级二等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

10

 

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一等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

15

 

省级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社会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

20

 

国家级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团员、十佳团支书、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同等荣誉

50

 

4.所在班级或社团获得表彰

省级表彰

当时负责人

20

班团骨干成员不得多于该组织人员25%

社团骨干成员不得多于该组织人员15%

其他骨干成员

10

国家级表彰

当时负责人

40

其他骨干成员

20

5.获得各类专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10

例:安徽省计算机一级、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汽车驾驶证等,此项学时各类不累加

 

 

 

 

四、组织建设机制

    学校共青团对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大学生艺术俱乐部工作进行指导。

安徽建筑大学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安徽建筑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学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晋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学生会具有对各学院学生会的指导职责,各学院学生会具有对班委委员会的指导职责。学生会组织架构确定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重大事项由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校学生会部门数量在原有基础上缩减至6个,分别是:综合办公中心、纪律监察中心、组织实践中心、青年媒体中心、文化建设中心、权益维护中心。主席团成员5人,总人数不超过60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人员30人。举办重大工作或活动时,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同学,所招募到的同学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协助学生会工作,做到“因事用人、事完人散”,充分体现学生会的群众性。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外,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学生社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学生根据成长成才需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团体。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现53个学生社团,其中思想政治类4个、学术科技类14个、志愿公益10个、文化艺术类25。指导单位为学院的有39个,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有14个。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社团工作,制定实施《安徽建筑大学学生团体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设立学生团体管理科,具体负责各学生社团成立、活动备案、年检等工作;按照共青团中央要求,合理精简学生社团,将社团数量控制于在校生人数4‰以内;所有社团均已成立团支部,以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团体凝聚力构建党团组织新平台;确保一个社团有一个指导单位、至少一名指导教师,且一名教师只能指导一个社团;社团负责人学习成绩排名在前50%以内,思想政治类和志愿服务类社团主要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均应为中共党员;社团举办各类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所有活动须首先经指导教师同意,再由指导单位审核,最后交由校团委审批备案;学校定期召开社团工作会议,真正做到管理规范、组织有序

    安徽建筑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俱乐部负责统筹协调学生美育工作开展,推进学生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与实践活动。俱乐部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包括鉴赏类、赏析类、史论类等公共艺术通识类选修课,指导学生艺术俱乐部建设和学院艺术活动开展,组织开展系列艺术活动,创建艺术活动品牌,积极组织参加各类艺术展演竞赛和交流活动,展示学校美育成果。公共艺术俱乐部有办公室和直属俱乐部两大组织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事务部、网络宣传部、教学服务部、演出事务部、会员权益部和美育视觉中心;直属俱乐部包括摄影、朗诵、舞蹈、主持人、曲艺、声乐、器乐等专项俱乐部,分别聘请专业教师进行日常活动指导。俱乐部采取会员制,分初、中、高三级会员。俱乐部近年来,形成了高雅艺术进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迎新年晚会,校园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美育成果展等艺术活动品牌,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竞赛中荣获佳绩,为学校美育育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保障支持机制

校团委共有专职工作人员7个,挂职工作人员1个。

 

校级团委干部名册

姓名

部门

职务及分工

政治

面貌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唐志敏

团委

团委书记

党员

  

团委

团委副书记

(分管学生会组织)

党员

王昊禾

团委

团委副书记(挂)

党员

  

团委

学生团体管理科科长(学生会秘书长)

党员

  

团委

大学生艺术指导中心主任

党员

  

团委

办公室主任

党员

韦小衡

团委

学生团体管理科

副科长

党员

  

团委

大学生艺术指导中心科员

党员

 2021年按在校生人均6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